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您的孩子又迎来了新学期学习生活。学生的交通安全不仅是你们家长的焦点,也是社会各界长期为之努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经济快速和市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止今年6月,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近2万辆,加上摩托车和电动车,每天有近6万辆各类车辆穿行在大街小巷。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位家长对美好生活的寄托。利用车辆接送孩子上、放学,是家长对孩子的关爱,也是中小学生应享受的福祉,对此我们深表理解和关心。
孩子的交通安全是一件大事,容不得各位家长丝毫的马虎,您是否看到,每天街头路面都有这样的形象:家长带着孩子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道路;带着孩子的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通行或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争道抢行;把孩子送上严重超员的接送车去上学;车辆随意停在路中间接送孩子;放下孩子的汽车不顾他人的感受和交通的实际状况强行调头,拐弯等等……..,这些不文明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影响我市城市形象,也给过往的其他学生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的一举一动将影响孩子的行为养成,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必然会帮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制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为了孩子的交通安全和以后的全面发展,也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您自觉做到: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不争道抢行,各行其道;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时段,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请沿学校驻地道路两侧单排、顺向、临时停放,乘车人下车后,即停即走;遇有交通拥堵的路口时,应驾车排队有序通行;不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辆及非客运车辆;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驾车自觉使用安全带;不用摩托车搭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驾乘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并及时向孩子传授安全出行知识,教育孩子自觉远离各种危险,从小养成依法出行良好习惯;在公安民警依法检查车辆时,要配合公安民警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周边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对于不听劝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的人员,公安民警将依法处罚。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每少一次交通违反行为,孩子就会多一份交通安全。当依法文明通行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时,孩子的交通安全就有了保障。让我们一起努力,摒弃各项交通陋习,践行文明出行习惯,让安全、顺畅、文明的光辉,照亮每个孩子的求学之路!
肥城市教育局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