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科室:
近期大量3——11岁儿童家长来我院要求开具新冠疫苗接种暂缓接种证明和禁止接种证明,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疫苗接种暂缓和禁止接种诊断证明管理,经领导研究作以下决定,请相关科室参照执行。
一、我院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暂缓接种证明和禁止接种证明开具地点:本部一楼儿科专家门诊,开具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
二、开具相关证明时必须由家长带领孩子一起就诊。
三、开具相关证明时家长必须出具相关医学检查证明资料,资料不齐或者不符合开具证明条件的,当班医生有权拒绝开具虚假证明。
四、开具相关证明家长和孩子必须遵守医院正常就诊秩序,不得随意插队,扰乱秩序。
五、疫苗接种科室人员做好政策宣传普及和解释工作。
医务科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