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

关于学前教育资助申报的通知

2021/10/19 6:34:58

(转发)通知

各位班主任:

2021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申报评审工作开始了,根据《麻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请符合贫困资助条件的家长自愿到各班级教师处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1、一至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信息比对确认,将根据教育局资助中心下发的拟受助名单,指导幼儿家长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家长再无需提供对应类别的有效证件,再无需所在村(社区)、当地乡镇或民政部门盖章,直接纳入资助范围。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表(包括外地户籍的幼儿)须经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由经办人签字,加盖村(社区)公章,同时家长须提供相应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核实其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后再进行认定,家访填写《麻城市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并附相关图片资料备查,入户核查。

二、学前资助范围及申报对象: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洪灾、旱灾、飓风、冰雹、雪灾等)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济困难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止

麻城市幼儿园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