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2日

清明节后返校通知

2022/4/25 22:33:50

@所有人 

各位家长:

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请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如因瞒报、漏报带来隐患,导致不良后果的,涉事当事人也将追究法律责任。请各位家长明确并遵守“三不返校”要求。

(1)凡有家长(共同生活人)从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返肥的幼儿,暂缓返校;

(2)有不适症状的幼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痛、腹泻、嗅发(味)觉减退、咳嗽、结膜炎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向学校报告,暂缓返校

(3)有与风险人群接触史的学生,暂缓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