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7日

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公告

2019/3/29 10:36:45

清明节是纪念先人、缅怀先烈、追思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安全文明祭扫,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就清明节祭扫期间禁烧祭品、禁燃鞭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管控时间:4月4日至5日,800--1600。

二、范围:在全山区域内烈士陵园、公墓墓区和各乡镇场的公墓区、生态墓葬小区开展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工作。

三、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和社区公祭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禁止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和墓区范围内搭设灵棚、抛撒冥币纸钱、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烟花。

五、祭扫活动要严格火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对不听劝阻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责任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