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

关于自带药的通知

2017/8/30 11:20:41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了规范我园自带药物工作的管理,保障幼儿健康和安全,请各位家长熟悉并遵守以下自带药物的相关规定:

一、按照《药品剂量与用法》的常规用药要求,由于幼儿在园早餐、水果餐﹑午餐、午点间隔时间较短﹐为保证用药安全,我园代喂药时间为早餐后9点和午点后15点。

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园只能代喂处方药。凡需要代喂药的,请您在家分配好当天幼儿的服用药量和时间,用药袋或药盒装好,并带上正规医院或社区门诊开的病历或处方回园,再到“幼儿自带药登记处”按要求填写好《幼儿服药委托书》。

三、保健药、煲好的中药均不代喂。

四、2017年2月13日开始执行此规定。

请您配合我园做好以上工作,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清远市实验幼儿园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