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关于开展2019年城区 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2019/4/22 17:31:56

市直小学、幼儿园、相关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科学制定2019年麻城市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城区(龙池、鼓楼、南湖、开发区及市直学校幼儿园)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入学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学校

办学条件:现有教室、功能室、学生食宿等后勤保障用房情况。

教师:现有专任教师情况。

(二)学生

学校现有规模、班数及秋季学校招生预测,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学生的户籍、监护人房产、生活类等基本信息。

二、调研对象

城区学前一年适龄儿童(2013831日前出生)。

城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三、调研方式及步骤

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生源分布等情况进行系统调研,全面摸清底数。具体为:

(一)调研学校教育资源基本情况

城区各中心学校组建调研工作专班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的办学条件(教学楼、功能室及设施设备、运动场地及器材、学生食宿等后勤保障用房及设施设备)和教师配置、开科开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具体内容参照附件1

(二)调研在校学生来源分布情况

1.摸清底数(412日前)。城区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园)登记。学校(园)以班为单位造册、分类、汇总(见附件23),做好原始表册及证件复印件的整理、留存、保密工作。

2.审核认定(426日前)。城区各学校(园)对家长提供的各类有效证件进行实地核查(特别是证件不齐或有疑议的)。核查工作依托家访等形式进行,核查任务责任分解到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学生入学片区认定类型分为: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在城区有常住户籍,落户时间为2019430日前,且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房产证件证办理时间为2019430日前,以房产证件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

(2)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非城区户籍,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如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房产证件证办理时间为2019430日前,凭父(母)城区房产办理入户手续后,按房产证件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

(3)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市房管局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或父母双方在市境外或城区外乡镇工作(加盖公章的外出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及工资发放证明),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件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

(4)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房屋属集体土地或租住廉租房1年以上(含1年),提供廉租房租凭合同和近三个月水、电等住房生活缴费发票。经调查属实按住址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

(5)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房产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持购房发票、合同和近三个月水、电等住房生活缴费发票,经调查属实按住址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

(6)因城区拆迁改造的居民子女,拆迁后确未购房的,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和居委会出具的未安置证明的,按原住址为准确定入学片区。如重新购房或拆迁异地安置的,按新购房产所属片区或安置地址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

(7)属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特殊人才引进和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凭有效证明材料,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证、父(母)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学生家庭户口簿,经调查属实按住址为准登记101网格区域。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分布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9)残疾学生原则上实行就近入学,中度学生原则上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其中租赁经营性房屋或拥有经营性房屋产权,不属于居住房,不作为就近划片入学依据。

四、调研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生信息调研工作。各学校(园)要成立由校长牵头、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等人员组成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要站在全局角度,以高度责任感来对待调研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保学生调研信息的真实有效。各学校(园)要将调研任务层层分解到专人负责,做好督办与监管,确保严格按照调研方案、调研程序落实到位,严禁调研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现象发生。学校在调研工作启动后,应建立公示栏、设立监督电话,对接到举报和复查小组发现不实的信息迅速核查纠错。

(三)严肃纪律、做好学生调研信息结果的保密工作。各学校(园)对调研工作涉及到学生家庭、个人等隐私信息要做好全程监管,确保无信息泄露事故发生。参与调研工作的教师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学生信息调查、收审、统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在调查过程中,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违规招生宣传,或者引导学生和家长择校。

(四)表册上报要求。各学校(园)将学生调研过程中收集的各类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和上报,所有上报数据要做到数据详实、填写规范。各学校(园)纸质和汇总电子表册于4293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6),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专人报送至基教科进行现场收审。未尽事宜请与市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2995336

附件:

1.麻城市2019年义务教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

2.麻城市2019年城区适龄幼儿及小学毕业生登记卡

3.麻城市2019年城区适龄幼儿及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4.麻城市2019年城区小学生及学前幼儿情况调研摸底流程

5.麻城市城区101网格分布图

0056.麻城市2019年城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情况调研表册上报审查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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