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资助通知
2015/11/29 15:05:40
紧急通知:2015年秋季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申报具体要求。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评定为资助对象: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幼儿(持有相关证件); (2)丧偶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 (3)城镇或农村低保家庭幼儿(1、爷爷奶奶的低保证不算,要父母双方有一方有低保证); (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5)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幼儿。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孩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7)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根据以上,符合条件的幼儿可享受每期500元金额资助。请家长根据自己家庭经济状况申报,于本周星期四将资料上交班级老师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