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2日

通知

2016/11/11 10:12:18

根据肥财教【2011】33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和残疾儿童,2016年秋季资助开始了,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儿童可以上报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