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上次我们幼儿园开展了有关“地震安全演习”的活动,很多幼儿在教师教学的过程中都能很好的进行,但是在真正的演习时就出现很多状况,例如:惊慌、尖叫、躲在危险处,完全跟在教学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背道而驰。这说明了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还不是强。 如今的幼儿大多是非常“6+1”模式,六个大人看着一个宝贝,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着,将孩子裹在层层爱的保护罩中。却不知这种爱是溺爱,这种保护要么使幼儿更加胆小,不敢探索;要么更加好奇,从而盲目模仿。父母和教师保护幼儿,不能保护一生一世,“千般照顾,不如自护”,所以我们要更加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指南》中在健康领域的"生活习惯与生活能力"中提出了要促使幼儿"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目标。(4~5岁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发展目标) 1、知道在公共场合不远离成人的视线单独活动。 2、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能遵守安全规则。 3、运动时能主动躲避危险。 4、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 为实现幼儿安全生活的发展目标,《指南》在相关的教育建议中不仅强调成人要为幼儿创设安全的生活环境和提供必要的保护,还列举了许多与幼儿生活密切关联的安全知识以及求助、自救的方法,为幼儿园和家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供了丰富而具体的内容以及方法上的指导。其中"幼儿园应定期进行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逃生演习"这一教育建议十分重要,有助于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以及集体应对相关灾害的能力或危及状态下的处理能力。 如何实施: 1、在园内创设良好的环境,做到“保护”与“自护”同行 2、在区域活动设置安全区。里如:110、120、119标记,还有一些基本的 安全标志。 3、利用多种形式,培养幼儿的“自护”意识。 ⑴通过故事、看图讲话等,教给幼儿自我保护常识。 ⑵以游戏训练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⑶以各种竞赛为依托,激发幼儿掌握安全知识的兴趣,从而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4、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护”能力。 5、形成家园合力,巩固“自护”教育的成果。 按现代教育观念,应当引导幼儿正确认识世界,做到保护与自护同行;利用多种形式,培养幼儿的自护意识;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幼儿的自护能力;同时,取得家长的支持,形成家园合力,巩固好自护教育的效果。持之以恒的,将幼儿的自护教育进行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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