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家长安全告知书

2015/9/11 7:01:09

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安全工作要求》,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1、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在班上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须向本班教师请假。

2、幼儿来园前家长检查幼儿衣兜及书包,杜绝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进园,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幼儿衣着以安全舒适为主,不穿佩戴饰物(项链、手链、耳环、玉器等)的衣服,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3、接送幼儿时,请将交通工具停放在园门外不妨碍出入之处,摆放整齐。家长排队遵守秩序,不加塞,不推挤,注意安全。

4、严格执行幼儿园的接送卡制度,家长务必打卡入园,不允许家长代接其他孩子。不允许未成年人接送幼儿.

5、在本班老师知晓允许的情况下,家长可将孩子接走。

6、家长从班级接出幼儿后,要切实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使幼儿的活动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对幼儿各类危险动作,如持物打闹、跨越护栏、损坏公物、进入楼内追逐等,家长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接园后不带幼儿在园内逗留。因家长看护不周造成的伤害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

8、搞好幼儿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9、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10、孩子若有低烧、肠胃不舒服等症状,家长要及时告知老师,以便教师多留意观察,及时发现、及早治疗。

11、孩子身体不适,需要教师喂药,您须在药盒和服药记录上写明孩子的姓名、服药时间、服药剂量,并亲手交给本班教师,教师会按时给孩子喂药。

12、孩子患传染病时,家长不得将其送入幼儿园,以免传染他人。病愈后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入园;发烧在三十八点五摄氏度以上的幼儿需在家休息静养。

13、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做好并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更不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

14、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15、在教育过程中,有建议和意见请随时向我园反映交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