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保健制度》 重要须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园是幼儿集体生活、游戏的公共场所,幼儿集体的卫生保健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体健康。幼儿园需将幼儿身体状况每天上报省疾控中心,当幼儿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皮疹、手足口、咽峡炎等的数据达到疾病的预警情况,疾控中心会要求经风险评估后建议停课,从而影响了孩子的生活和家长的工作。我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号)——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广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体儿童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及消毒隔离》、《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的规定和要求修订了《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保健制度》。为了您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在幼儿园生活,为了各位家长能更安心地工作,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保健制度,并相互知照各家庭成员,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维护保障幼儿园幼儿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同时体现幼儿园对幼儿的全面关爱,特制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设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每天上午班主任做好登记后由保育员老师9:30分交到幼儿园保健室由保健医生进行汇总和上报;中午12:10从保健室拿回班级由班主任进行登记追踪。 二、幼儿因病缺勤时,请幼儿家长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三、各班老师在晨午检时,发现因病缺课幼儿时,应及时与患病幼儿家长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幼儿本人通话,以确定幼儿的真实情况。 四、如幼儿有患病要问明病情,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患儿的早发现。(请家长积极配合老师和保健医生工作,及时、真实向幼儿园反映幼儿患病情况。) 五、晨午检时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患儿时,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和保健医生,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患儿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对于因病缺勤及晨午检中发现需要回家或住院治疗的幼儿,班主任要通过电话询问等形式,随时了解跟踪其病情,直至幼儿痊愈,并将每次追踪结果记录在“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上,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追踪的情况,交由保健医生汇总。班主任和保健医生要保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以备查。(请家长积极配合老师和保健医生工作,及时、真实向幼儿园反映幼儿患病情况。) 七、幼儿痊愈(尤其是患水痘、麻疹、流腮、风疹、猩红热等)返幼儿园时,幼儿家长要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幼儿痊愈证明,并确保幼儿在隔离期后才回幼儿园。
幼儿园常见传染病隔离、观察表
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喂药制度 保障幼儿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管理,按照上级规范药品管理指示,幼儿园严格执行《广州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药品管理,并制定《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喂药制度》。 一、携带与登记 1.幼儿在出现感冒、流鼻涕、咳嗽等轻微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诊断确诊幼儿无传染性疾病、无高烧的情况,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带正规医院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口服药品来园。如幼儿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现象,请在家休息,避免交叉感染。 2.凡需带药回园的幼儿家长需带上正规医院近两周看病药品及病历给医生查核病历,无病历者不予喂药。不得带注射药品入园。按照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只接收家长送两周内的治疗性药物,自购药、中药、保健药一律不予喂服。 3.要求药品包装完好,只带当天一日三次的中午饭后治疗药。幼儿带药须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喂药委托书,请在交药前填写好交给医生。 4.带药回园的家长除登记喂药委托书外,还必须登记广州市托幼园(所)自带药品登记表,按格式认真填写日期、班级、幼儿姓名、药物名称及服用剂量和时间,并签上家长姓名。家长未签字或服用方法不清楚的,幼儿园有权拒绝给幼儿服用。 5.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药品登记制度。送药人必须是父母,如果不是父母送药请监护人及时告知幼儿园保健医生。严禁家长将药放在幼儿书包内,让幼儿自己服用,严禁家长自己到幼儿园来给孩子喂药。 二、自带药品的存放管理 1.家长认真进行药品登记后应亲自将携带药品交到保健医生手中,不得委托他人及幼儿带药。 2.保健医生接收药品时要认真检查药品有效期,并与家长双方共同核对填写的服药登记表是否清楚,确定无误后签名。 3.每名幼儿只带一日药量,药品服用前存放在保健室,服完药后交给老师,晚上离园前,家长向老师取药带回,当班老师清理药箱。 三、自带药品的服用 1.幼儿园只负责一日三次的中午饭后服用的药,其他时间不喂药。 2.保健医生负责幼儿服药,必须看着幼儿把药吃下再离开。 3.严格按家长的服药登记说明为患儿服药,服药前认真做好“三查五对”工作,(“三查”即查服药登记单上的姓名药名,药袋上的姓名药名,呼叫幼儿姓名;“五对”即与服药登记单对幼儿姓名、药品名称、药品用量、服用方法、服用时间)确定无误后方可服用。 四、服药后的观察 老师注意观察用药反应,要观察幼儿面色有无潮红、皮疹、口唇有无紫绀、睡眠有无盗汗、大、小便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值班领导及保健医生联系处理。 五、其它事项 1.服药幼儿离园时,要与家长交待幼儿用药后的情况及幼儿在园的精神状况,让家长对幼儿的病情做到心中有数,促进幼儿早日康复。 2.组织群体服药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3.幼儿园不开展群体服药(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凉茶等)。
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 2015年6月 |